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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G210宁陕县城过境段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陕西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陕西
源发布时间:2025-02-11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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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G210宁陕县城过境段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2月25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ZC(F)2025-01

2、项目名称:G210宁陕县城过境段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G210宁陕县城过境段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对G210宁陕县城过境段工程进行跟踪审计,该项目计划投资6.2亿元,预计工期三年,自开工之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经有关单位盖章之日止,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对承包工程进行全程跟踪审计,以及实施过程提出的其他工作任务。详细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招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可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2信用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2.1 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纳税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3社保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3.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住建部)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授权代理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出具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

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其他证明材料:

4.1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生产安全、服务质量问题、拖欠员工或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及其它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声明)。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2023〕6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报名注册与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注册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2月11日—2月18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2、获取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操作办法:

4.1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报名信息。

4.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法进行线上操作,导致参与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远程不见面招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网站没有的或者与网站说明不一致的操作流程,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为准;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95、******0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22514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5225140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陕县审计局

   址:宁陕县城关镇长安东街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址:宁陕县长安东街2号

  话:0915-************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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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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