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名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名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总承包已由 大发改(2025)169号 以 ******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局,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名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198.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996.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居民户数3592户,建筑面积41.87万平方米 ,建设地点:大名县城区内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施工主要改造内容为:改造道路(含交通和车位划线),大门改造(门禁系统),围墙改造,车棚改造,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分类垃圾桶,智能快递柜,公告栏及导视牌,生态环境工程,便道铺装,墙面文化装饰,违建拆除,围墙拆除改栏杆,中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热埋地管网,供热立管,供电线路整改,通讯预埋线路,路灯改造,安防(含线缆),电动汽车充电,电动车充电桩。设计: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258.71 万元。
2.3 计划工期:(其中:设计工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个月) 365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设计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其他相关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完成过 联合体成员均完成过类似的设计业绩及施工总承包(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建筑工程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情况由招标人填写,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壹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 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 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口3.15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李亚鑫 , 联系电话: ******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服务中心
电话: ******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的招标方式,******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 联系方式
13. 1 招标人:******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大名县天雄路东段路北 ;联系人:潘海静 ,联系电话: 0310-****** ,电子邮箱: / 。
13.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新兴大街228号 ;项目负责人: 李亚鑫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李亚鑫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2025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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