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户债权
所在地:潍坊市
债权总额:3,248.73万元
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3,248.73元,其中贷款本金2,979.00万元,利息总额269.73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25年3月2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总额 | 债权总额 |
1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高玉明、王好芙、高寿山、伦爱霞 | 2,979.00 | 269.73 | 3,248.73 |
合计 |
| 2,979.00 | 269.73 | 3,248.73 |
******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基准日,尚欠本金2,979.00万元万元及利************有限公司、高玉明、王好芙、高寿山、伦爱霞。
该债权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主从债权合法有效。本案债权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已办理赋强公证,已由公证处出具(2024)鲁寿光证执字第1号执行证书,并已经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已终结,执行案号为(2024)鲁0783执3719号,无时效瑕疵。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寿光市稻田镇,法定代表人高寿山,所处行业为铸造机械制造,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压容器(仅限单层)、第三类低、中压容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制造、销售:石油机械、抽油机配件、机床床身、压缩空气净化设备、炭黑设备;废旧物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800万元,均已实缴,由高寿山出资3360占股88.4%,高玉明出资440万元占股11.6%。
(二)担保基本情况
1、抵押物情况
******有限公司名下的工业房地产,位于寿光市稻田镇凯立路东、潍高路北。土地证号为寿国用(2005)第0601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4702.36平方米(67亩),为工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32871.45平方米,其中抵押面积合计28305.75平方米,部分房屋未抵押,房产用途为办公、车间。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5021万元。
上述抵押物其中两个生产车间已被强制拆除,拆除面积10647.93平方米,上盖小产权房,做家属楼使用,目前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存在灭失风险。
2、法人保证人情况
******街道豪源路9号(蔬菜大厦A座22-27层),法定代表人田昆明,所处行业为蔬菜种植。注册资本15150万元,均已实缴,由杨明出资14850占股98%,于文香出资150万元占股1%,黄大庆出资150万元占股1%。根据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
3、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高玉明,住址: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北河崖村261号。
王好芙,住址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北河崖村261号。
高寿山,住址: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北河崖村241号。
伦爱霞,住址: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北河崖村241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案债权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已办理赋强公证,已由公证处出具(2024)鲁寿光证执字第1号执行证书,证实与本案债权相关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及两份《保证合同》,以及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有限公司和高玉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已经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已终结,执行案号为(2024)鲁0783执3719号。
此外未对本案债权其他保证人王好芙、高寿山、伦爱霞提起诉讼,我公司于2024年就本案债权发布催收公告,无诉讼时效瑕疵。
关于上述债权资产的具体担保方式、诉讼、抵押及查封资产等详细情况以及主从债务人情况,请见我公司网站(******)刊登的处置公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组包处置、部分组包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31-******
邮政编码:250000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31-******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