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综合园区楼宇亮化工程总承包(EPC)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TDZB-2025-1064)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5月22日
一、评审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响应报价:按照《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收费标准×58.5%,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有关技术要求;服务期:4个月。
******有限公司,响应报价:按照《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收费标准×56.5%,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有关技术要求;服务期:4个月。
******有限公司,响应报价:按照《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收费标准×59.00%,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有关技术要求;服务期:4个月。
2、成交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汪平平;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绍慧;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晓倩;
3、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4、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询比的供应商。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有限公司(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77号中建财智广场5号楼501室,******),联系人:冯工,电话:******。
三、其他
本项目公示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平台》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浐灞大道1号商务中心二期
联系人:高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5栋501室
联系人:冯遥遥 朱小克 宁超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