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5年度主要维护材料采购项目(包2)采购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5-08-06
沥青拌合料石材原材料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怀化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5年度主要维护材料采购项目包2沥青拌合料石材原材料
(2)采购计划编号: 怀财采计******3
(3)项目内容: 沥青拌合料石材原材料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邓要林 。
(6)联系电话: ******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服务期1年内合同总价不超过陆拾万元整(人民币60000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供货量确定。服务期内实际供货金额达到陆拾万元时,合同自然终止。
(2)具体标的技术参数、价格如下。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中标折扣率 | 折扣率折算单价(元) |
1 | 沥青拌合料石材原材料 | 机制砂 | 0-0.5 | 吨 | 107.05 | 94% | 100.63 |
2 | 碎石 | 0.5、1-2 | 吨 | 67.69 | 63.63 |
3 | 辉绿岩 | 0.5、1-2 | 吨 | 230.00 | | 216.20 |
4 | 玄武岩 | 0.5、1-2 | 吨 | 260.00 | 244.40 |
1.生产沥青混合料用石材,须满足生产城市重交通沥青混合料用石材相关技术质量要求,其中:
1.1外观要求:
(1)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
(2)形状:非针片类。
(3)粗集料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1%。
1.2其他要求:
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及其他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行业标准有关规定。
2.应提供相关资质的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及合格证。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总价限额
(4)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乙方按甲方需求,将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相应金额普通发票,支付该批货款金额的97%,其余3%作为质保金(1年后支付)。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7月 18日,完成日期:2026年7月17日。总日历天数:365天。另:如果在此期间内供货总额提前达到600000.00元,合同自然终止。
(2)地点: 怀化市中心城区
(3)方式: /
(4)履约担保:无。
(5)质量保证金:每批材料金额的3%。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怀化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
(2)验收方式: 现场检查或送检 。
(3)验收标准: 相关规范标准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订立之日起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7 月 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怀化市鹤城区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有限公司怀化营业部
账 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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