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项目名称: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工作运行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工作运行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1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有序做好排污权日常交易,做好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持续构建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发挥排污权交易山西试点的示范推广作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1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排污权交易是国家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意见中明确的重要工作,是优化资源环境要素配置的重要市场手段,同时也是保障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重要途径。为保障排污权交易市场有效运转,需要开展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工作运行项目,主要包括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有序做好排污权日常交易,做好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21年1月1日完成重塑性改革,2022年8月5日变更单位名称并调整职责任务。院内技术力量雄厚,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81人,中级职称人员48人,占研究院总人数75%。原参改单位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作为山西省唯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长期负责全省排污权交易制度制定和排污权交易管理。重塑性改革后,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作为省级排污权交易机构,负责建设和管理排污权交易系统,履行排污权交易登记鉴证职能,开展排污权交易统计分析;负责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支持;受理全省范围内排污权回购、出让、受让等排污权交易业务;指导各市排污权交易工作。“十四五”期间,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先后编制并推动印发了山西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颗粒物排污权交易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发建设了山西省排污权政府储备库,稳步推进了我省排污权交易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好的工作基础。根据《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67号)规定:“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2025年底前,在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时,由其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其所属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的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工作运行项目已列入我厅2025年预算,经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服务方为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北肖墙24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7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67号).pdf (4.7 M)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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