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招标人:水电一局五公司
2025年08月22日中国·(国内东北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3799号设备物资部)
目录
六、评标办法.............................................................
1.1项目概况............................................................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方法............................................................
7.合同授予.................................................................
7.1行贿犯罪查询.........................................................
7.2定标方式............................................................
7.3中标通知............................................................
7.4履约担保............................................................
7.5签订合同............................................................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
8.3转为竞争性谈判........................................................
8.4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查表......................................................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技术规范...........................................................
水电一局五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板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已落实。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劳动路大桥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与东望六街交汇处,是沈阳汽车城智慧路网及配套公共服务建设(一期)PPP项目中与大东区东湖综合整治工程配套进行的子项;本项目劳动路大桥作为劳动路跨越东湖景观水系的重要节点,工程整体成东西走向,西起拟建东望六街,东至拟建东望四街,不含两侧交叉口,为新建工程。本次工程道路设计中线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中线为依据,整体走向保持一致,规划红线内道路总长约267.22米,双向六车道,线型为一条直线。工程内包含劳动路大桥一座,长度约234.1m。
******有限公司劳动路大桥建设工程项目所使用的钢板。
3、采购数量POWERCHINA-0101-250199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1 | 钢板 | 多种规格 | 1190 |
2 | 钢板 | 多种规格 | 1220 |
3 | 钢板 | 多种规格 | 1240 |
4 | 钢板 | 多种规格 | 1200 |
5 | 钢板 | 多种规格 | 1200 |
6 | 钢板 | 多种规格 | 1200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主要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钢板 | Q355NE*8mm厚 | 545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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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板 | Q355NE*10mm厚 | 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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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板 | Q355NE*12mm厚 | 608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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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板 | Q355NE*14mm厚 | 72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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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板 | Q355NE*16mm厚 | 116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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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钢板 | Q355NE*20mm厚 | 1665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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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钢板 | Q355NE*24mm厚 | 1105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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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钢板 | Q355NE*30mm厚 | 28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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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钢板 | Q355NE*34mm厚 | 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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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钢板 | Q355NE*40mm厚 | 27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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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钢板 | Q355NE*50mm厚 | 1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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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钢板 | Q355NE*53mm厚 | 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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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钢板 | Q355NE*110mm厚 | 22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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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钢板 | Q355NE*130mm厚 | 43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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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钢板 | Q355NE-Z25*20mm厚 | 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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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钢板 | Q355NE-Z25*30mm厚 | 104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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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钢板 | Q355NE-Z25*40mm厚 | 8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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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钢板 | Q235B*6mm厚 | 432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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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钢板 | Q235B*8mm厚 | 19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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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钢板 | Q235B*10mm厚 | 19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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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钢板 | Q235B*12mm厚 | 6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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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角铁 | Q235B∠5*5-5 | 3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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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钢管 | Q235B¢20*2 | 4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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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买方按照材料需求计划(钢结构厂家深化图纸后钢板定尺)将分批次通知卖方供货,卖方收到买方通知,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违约金应按每逾期一天扣款50000元,扣除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额的10%,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一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同时对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5、交货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劳动路大桥工地10km范围内。(如有变化,则以买方最新要求为准)。
6、质量要求:满足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6.1钢箱梁和拱肋钢材采用Q355NE,部分钢板采用有Z向性能要求的Q355NE-Z25(Z向板)。所用钢材按《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标准执行。钢板采用平板,不得采用卷板。Z向板Z向性能级别为Z25,Z向板除满足《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标准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的要求。Z向板应逐轧制张进行Z向试验,并提供Z向断面收缩率试验资料。角铁按(GB 9787-88)《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执行。角铁(50×50×5):边宽±0.8mm,边厚±0.4mm。钢管Ф20*2,外径±0.5mm,壁厚±10%,不圆度0.35mm,管端截面与轴线垂直、无毛刺。
6.2钢板材料交货状态
板厚≥30mm的钢板,所有Z向板按正火状态交货,其余板厚<30mm的钢板按正火轧制状态交货,角铁和钢管按照热轧状态交货,并提供生产钢板的性能基础试验的证明资料,钢厂工艺应提供按实际钢板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并经总包和监理单位复验。
7、进场验收
7.1验收方式为:钢板采用理论计算方式进行验收(货物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现场验收专人采用检尺法(理论重量计算)对乙方提供的钢材重量进行验收确认,买方对到货材料按照称重法进行随机抽查,买卖双方可找经校核合格的地磅复秤,以复秤或复核数量为准)。整批钢板、角铁、钢管验收重量允许偏差不超过±1%,当负偏差超出-1%时,以实际验收重量办理结算。
7.2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标准,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7.3卖方保证所供货物产品与附件合同清单中标明的产品一致。
8、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8.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8.2钢板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8.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下列情形:货物损坏、受潮、锈蚀、弯曲严重,或现场吊牌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品牌、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并由卖方退出现场,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4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生产、供货及验收。每批钢材按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买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货物原地封存,在货到工地3天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到场取样。买卖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卖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处理异议期间,卖方可先行调配相同规格的无异议产品以保证买方工程正常施工。
8.5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卖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24-48小时到现场处理。
8.6计量单位:以“吨”为计量单位。
9、钢材投标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提供2023-2025年度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在报名审核时提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
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免费。
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邮编:13000
联系人:李瑜彤
电话:0431-******(转8217)
电子邮箱:******
************办公室(010-******)提出投诉。
2025年08月22日2025年8月22日
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采购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日15时00分前 |
2.2.2 | 招标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4日15时00分前 |
2.3.1 | 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日15时00分前 |
3.2.3 | 投标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装车费(不含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2、钢材投标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2.2、支付方式: 1.数量确认:卖方收到买方钢板定尺需求计划后,将材料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经双方验收无误后,以买方开具的材料进场验收单为准; 2.付款:先货后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采购材料后,以上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对账周期,卖方开具进场验收合格数量的全额增值税发票,财务进行挂账。原材料到场并加工完成,且买方安装场地的成品钢箱梁在买方工地安装完毕后,买方向卖方按月支付已安装完成部分的成品钢箱对应材料金额的60%,待成品钢箱梁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发票总金额的85%,钢箱梁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发票总金额95%。剩余发票金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月,质保期自成品钢箱梁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返还。(质保金不计息)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经买方验收合格数量对应金额的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担保 | 1、形式: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3、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无须提供账号; 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招标公告中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招标公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标方法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具体详见第三章。 |
7.4.1 | 履约担保 | ******银行保函(五大行六个月期限)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28日内 |
10 | 是否采购用电子招标投标 | ?全流程□半流程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采购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本招标项目或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安全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集采平台(******)公布。
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情形)的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有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
(2)介绍到会领导和招标人代表;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招标分标情况和参加投标的单位情况;
(4)招标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6)(B)主持开标:
①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②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限及适用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且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类采购”项目的;
******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
******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两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招标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只有一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招标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公告/邀请书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B)全流程:投标人通过集采平台(******)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三章评标办法列有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种方法,由招标人选择使用。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招标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投标人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评标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中标可能,可以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前对有限数量进行审查。)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委员会组建后报股份公司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委员会服务。
******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投标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投标价
3.2.1经评审的投标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标报告
******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投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投标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1.1.8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
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合同价格
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
1.1.7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1.1.8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
1.1.9工程
1.1.9.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
1.1.9.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0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次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1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天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0)相关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联络
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
1.5.2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
1.6联合体
1.6.1卖方为联系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1.8知识产权
1.8.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8.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在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9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2.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3.合同价格与支付
3.1合同价格
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预付款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
3.2.2进度款
先货后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采购材料后,以上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对账周期,卖方开具进场验收合格数量的全额增值税发票,财务进行挂账。原材料到场并加工完成,且将到达买方安装场地的成品钢箱梁在买方工地安装完毕后,买方向卖方按月支付已安装完成部分的成品钢箱对应材料金额的60%,待成品钢箱梁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发票总金额的85%。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结清款
钢箱梁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发票总金额95%。剩余发票金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月,质保期自成品钢箱梁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返还。(质保金不计息)
3.3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1包装
4.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卖方。
4.2标记
4.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标记。
4.2.2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
4.3运输
4.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动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4.3.3卖方在根据第4.3.2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或(或)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4.4交付
4.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现场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4.4.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4.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检验和验收
5.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
5.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5.3买方应在检验日期3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
5.4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5.5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5.6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
5.8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6.相关服务
6.1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6.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质量保证期
7.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7.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7.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7日内向卖方出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9.保证
9.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9.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9.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9.4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未、能够安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9.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9.6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价为合同价格的10%。
10.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
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11.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2)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已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
(3)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5)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2.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1、材料价款结算及支付
1.数量确认:卖方收到买方钢板定尺需求计划后,将材料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经双方验收无误后,以买方开具的材料进场验收单为准;
2.付款:先货后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采购材料后,以上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对账周期,卖方开具进场验收合格数量的全额增值税发票,财务进行挂账。原材料到场并加工完成,且将到达买方安装场地的成品钢箱梁在买方工地安装完毕后,买方向卖方按月支付已安装完成部分的成品钢箱对应材料金额的60%,待成品钢箱梁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发票总金额的85%,钢箱梁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发票总金额95%。剩余发票金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月,质保期自成品钢箱梁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返还。(质保金不计息)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经买方验收合格数量对应金额的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合同编号:
采购日期:2025年 月 日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邮编:130062
电话:******
联系人:吴晗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有限公司五公司沈阳汽车城项目第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项目设备物资部联系人:刁帅电话:******
分局设备物资部联系人:吴晗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沈阳大东汽车城劳动路大桥建设工程项目钢板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主要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钢板 | Q355NE*8mm厚 | 545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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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板 | Q355NE*10mm厚 | 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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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板 | Q355NE*12mm厚 | 608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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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板 | Q355NE*14mm厚 | 72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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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板 | Q355NE*16mm厚 | 116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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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钢板 | Q355NE*20mm厚 | 1665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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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钢板 | Q355NE*24mm厚 | 1105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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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钢板 | Q355NE*30mm厚 | 28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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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钢板 | Q355NE*34mm厚 | 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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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钢板 | Q355NE*40mm厚 | 27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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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钢板 | Q355NE*50mm厚 | 1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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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钢板 | Q355NE*53mm厚 | 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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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钢板 | Q355NE*110mm厚 | 22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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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钢板 | Q355NE*130mm厚 | 43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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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钢板 | Q355NE-Z25*20mm厚 | 1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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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钢板 | Q355NE-Z25*30mm厚 | 104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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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钢板 | Q355NE-Z25*40mm厚 | 8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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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钢板 | Q235B*6mm厚 | 432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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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钢板 | Q235B*8mm厚 | 19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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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钢板 | Q235B*10mm厚 | 19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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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钢板 | Q235B*12mm厚 | 6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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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角铁 | Q235B∠5*5-5 | 3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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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钢管 | Q235B¢20*2 | 4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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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 |
| ||||||
税款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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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限公司五公司沈阳大东汽车城项目指定地点的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费)、运输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追加任何费用。
2、合同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买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买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3、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卖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买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随时调整货物具体规格参数,卖方应在收到调整通知后48小时内提供符合新规格的报价方案,买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若买方采纳,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1、履约保证金:接到中标通知后卖方应在28天内向买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总价的10%),或开具(中标总价的10%******银行保函(五大行)。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为6个月,到期后返还。
2、货到甲方指定的钢结构厂家制作场地(预计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劳动路大桥工地直线距离100km范围内),经买方验收货物质量、数量并书面确认后,卖方根据实际交货数量提供增值税13%专用发票,且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质量证明文件。
3、付款:先货后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采购材料后,以上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对账周期,卖方开具进场验收合格数量的全额增值税发票,财务进行挂账。原材料到场并加工完成,且将到达买方安装场地的成品钢箱梁在买方工地安装完毕后,买方向卖方按月支付已安装完成部分的成品钢箱对应材料金额的60%,待成品钢箱梁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发票总金额的85%,钢箱梁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发票总金额95%。剩余发票金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月,质保期自成品钢箱梁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返还。(质保金不计息)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经买方验收合格数量对应金额的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4、买方支付每笔货款后,卖方需提交等额财务收款收据。
5、若卖方未按要求开具合法有效发票,或货物存在任何质量、数量、发票、服务等争议,卖方有权暂停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直至争议解决,并有权对应付款项进行抵扣或追索。
1、质保金:剩余发票金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不计息)。
1、质量要求:满足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1.1钢箱梁和拱肋钢材采用Q355NE,部分钢板采用有Z向性能要求的Q355NE-Z25(Z向板)。所用钢材按《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标准执行。钢板采用平板,不得采用卷板。Z向板Z向性能级别为Z25,Z向板除满足《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标准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的要求。Z向板应逐轧制张进行Z向试验,并提供Z向断面收缩率试验资料。角铁按(GB 9787-88)《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标准执行。角钢(50×50×5):边宽±0.8mm,边厚±0.4mm。钢管Ф20*2,外径±0.5mm,壁厚±10%,不圆度0.35mm,管端截面与轴线垂直、无毛刺。
1.2钢板材料交货状态
板厚≥30mm的钢板,所有Z向板按正火状态交货,其余板厚<30mm的钢板按正火轧制状态交货,角铁和钢管按照热轧状态交货,并提供生产钢板的性能基础试验的证明资料,钢厂工艺应提供按实际钢板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并经总包和监理单位复验。
2、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测,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
1、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钢结构厂家制作场地(预计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劳动路大桥工地直线距离100km范围内)。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买方按照材料需求计划(钢结构厂家深化图纸后钢板定尺)将分批次通知卖方供货,卖方收到买方通知,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3、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3日内指定专人于收货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若验收不合格的,买方有权拒收、退货并索赔,卖方应积极配合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协助。
4、买方保留对已验收货物进行二次检验的权利,如发现隐蔽质量问题,卖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复检费用及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进场验收
5.1验收方式为:采用理计方式进行验收
5.2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技术
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标准,安全、环境方面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5.3卖方保证所供货物产品与合同清单中标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一致,保证产品符合国标质量要求。
5.4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
量合格保证书和材质证明。
6、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6.2钢板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出具的
“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
6.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下列情形:货物损坏、受潮、锈蚀、弯曲严重,或现场吊牌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品牌、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并由卖方退出现场,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4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生产、供货及验收。每批钢材按照产品执行标准检验,买方若有质量异议,立即将此批货物原地封存,在货到工地3天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到场取样。买卖双方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卖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处理异议期间,卖方可先行调配相同规格的无异议产品以保证买方工程正常施工。
6.5钢材数量验收:钢板采用理论计算方式进行验收(货物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现场验收专人采用检尺法(理论重量计算)对乙方提供的钢材重量进行验收确认,买方对到货材料按照称重法进行随机抽查,买卖双方可找经校核合格的地磅复秤,以复秤或复核数量为准)。整批钢板、角铁、钢管验收重量允许偏差不超过±1%,当负偏差超出-1%时,以实际验收重量办理结算。
6.6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卖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24-48小时到现场处理。
6.7计量单位:以“吨”为计量单位。
若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买方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性能参数不低于原合同标准的同类型的货物,并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全部承担。如经换货后产品仍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闲置损耗、赶工费用、业主索赔损失及商誉损失),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以上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买方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1、包装、运输等费用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卖方报价中,由卖方承担。由卖方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至买方现场,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及由此引发的纠纷、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若因运输损失导致买方产生损失,卖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货物风险自买方书面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转移,之前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
2、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必须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等待卸货。
3、卖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买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4、卖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防范措施,运输装卸过程中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卖方未按第八条运输包装要求导致货物损坏的,卖方应按买方实际损失的双倍向买方赔偿。
5、由买方自提、自运方式的运输、卸货,双方友好协定。
6、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工程项目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知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暂时延迟或终止合同的履行。若因政策性停工超过30日或因不可抗力持续超过60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或政策性缓建、停工导致合同延迟、终止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若卖方所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
2、由于质量、计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买方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卖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以及卖方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时,除追索卖方给买方造成的直间接经济损失外,买方有权终止此合同而卖方无条件接受。
4、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全部发票为合法有效且符合买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出现任何虚假、伪造或过期等情形,卖方应向买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可用于买方抵扣的销项税,税务机关对买方的行政处罚等)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卖方每逾期一日未重新提供发票的,需按发票金额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滞纳金。若卖方拒不重新提供或延期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的,买方有权拒付卖方的剩余合同价款,并从卖方剩余合同价款中扣除由此而造成的买方经济损失。
5、卖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方现场施工的,除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外,买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6、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买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卖方除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工待料的损失、工期拖延的损失、业主的罚款、重新采购的差价损失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差旅费等)。
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买方同意在卖方付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卖方需支付50000元违约金,该违约金可在买方支付货款时扣除;若累计扣除的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额的10%,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一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影响买方对卖方其他违约责任的追究,卖方有权同时主张多项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卖方需在一周内结清剩余未扣除的违约金及赔偿,逾期未结清的,买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或追索。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卖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均属违约行为,买方可据此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
1、供应的物资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伪造产品。
2、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和完成买方的物资需求计划。
3、卖方不能保证供应导致买方施工生产停滞。
1、卖方保证对其所交付的全部货物享有处分权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保证货物交付后无任何第三人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所交付的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卖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货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和解金、行政处罚及商业信誉损失。
3、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上述已经******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本合同为电子合同,采用线上签订,在中国电建供应链云平台签订。
买方 | 卖方 |
******有限公司 |
|
授权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 注册地址: |
电话:0431-******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开户行: |
账号:************8452 | 账号: |
税号:************8R | 税号: |
1/80
安全运输协议
******有限公司
乙方(销方):
为确保甲方所采购物资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合同。
乙方产品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对产品做好绑扎固定、苫盖严实,在装卸、运输等所有环节中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1.负责根据物资的特性,对入库的物资严格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同时对供应厂商提供的物资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变质等情况做好签认记录。
2.负责清理施工现场道路的障碍物,满足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和卸车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相关要求,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必须具备营运资格,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乙方负责审查机驾人员是否持有相匹配的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2.负责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油料、配件等各种费用,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种费税及机械设备的保险和机驾人员人身保险等各项费用。
3.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安全运输、文明施工;由于乙方违规驾驶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伤、残、丧及机械设备损坏等情况,其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机驾人员及车辆,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5.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做到安全可靠,对货物装载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6.乙方应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禁止带病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运输所选择的运输路线及其它相关因素与甲方无关,运输过程中所有环节及路段出现的由于运输车辆或材料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与甲方无关。
8.乙方机驾人员应文明驾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和带病上路运营,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行驶,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施工区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待装卸。
10.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2.乙方运输车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或超限超载等非法运营,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留支付。
四、与******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本协议为电子协议。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同时生效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相关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价(大写)(¥)。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银行开出保函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1/80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买方: 卖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年月日 202年月日
招标编号:POWERCHINA-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
| |
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 |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
| |
代理商 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
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 |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
| |
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3-202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个1,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
|
|
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投标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采用投标******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采购项目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 ******集团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 |||||
主要负责人 |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无须填写) | 名称 |
| 地址 |
| ||||
年生产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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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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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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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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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月度最大 供应能力 |
| 仓储能力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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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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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资产负债率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3、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5、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投标时填写)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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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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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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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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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
|
|
|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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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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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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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钢板 | Q355NE*8mm厚 | 545 | t |
|
|
|
2 | 钢板 | Q355NE*10mm厚 | 1 | t |
|
|
|
3 | 钢板 | Q355NE*12mm厚 | 608 | t |
|
|
|
4 | 钢板 | Q355NE*14mm厚 | 720 | t |
|
|
|
5 | 钢板 | Q355NE*16mm厚 | 1160 | t |
|
|
|
6 | 钢板 | Q355NE*20mm厚 | 1665 | t |
|
|
|
7 | 钢板 | Q355NE*24mm厚 | 1105 | t |
|
|
|
8 | 钢板 | Q355NE*30mm厚 | 280 | t |
|
|
|
9 | 钢板 | Q355NE*34mm厚 | 1 | t |
|
|
|
10 | 钢板 | Q355NE*40mm厚 | 27 | t |
|
|
|
11 | 钢板 | Q355NE*50mm厚 | 11 | t |
|
|
|
12 | 钢板 | Q355NE*53mm厚 | 1 | t |
|
|
|
13 | 钢板 | Q355NE*110mm厚 | 22 | t |
|
|
|
14 | 钢板 | Q355NE*130mm厚 | 43 | t |
|
|
|
15 | 钢板 | Q355NE-Z25*20mm厚 | 1 | t |
|
|
|
16 | 钢板 | Q355NE-Z25*30mm厚 | 104 | t |
|
|
|
17 | 钢板 | Q355NE-Z25*40mm厚 | 8 | t |
|
|
|
18 | 钢板 | Q235B*6mm厚 | 432 | t |
|
|
|
19 | 钢板 | Q235B*8mm厚 | 190 | t |
|
|
|
20 | 钢板 | Q235B*10mm厚 | 190 | t |
|
|
|
21 | 钢板 | Q235B*12mm厚 | 6 | t |
|
|
|
22 | 角铁 | Q235B∠5*5-5 | 3 | t |
|
|
|
23 | 钢管 | Q235B¢20*2 | 4 | t |
|
|
|
| 总计 |
|
|
|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 |
|
| 税率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80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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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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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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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t)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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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投标说明及技术资料
1/80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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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增加相应的文字说明:
1/80
添加技术规范。
******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5年8月22日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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