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5年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2025年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GP************00052
进场交易编号:XT-GC-******-01001
2.2项目名称:新泰市2025年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新泰市
2.4建设规模:实施旅游公路建设27.056公里。结合农村特色旅游公路建设、特色乡村建设等内容,优化联通道路驿站、观景、提示、慢行道等旅游服务系统设置,提升旅游景区、景点、特色村庄、民宿等指向性。主要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29.709903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index.jsp)”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8083/companyInfo.ejf?cmd=cyqy)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8月2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泰市青龙路889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文静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孝河路北段鲁商中心A10座803号
电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文静 联系方式:******
5、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https∶//******/”了解相关政策。
9.其他
(1)本项目为执行建设工程程序的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属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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