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有限公司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针对事件性质开展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响应快速,行动有序,控制事态,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危害,切实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可持续的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及2018年2月5******有限责任公司(新工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走,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工业园区
2、应急预案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龙渊 联系电话:******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单位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报告全本公示,了解倩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3)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征求意见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企业运营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5、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5日-9月19日)。
******有限责任公司
202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