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科专项提升信息化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N2025-03-5507
二、项目名称:******医院学科专项提升信息化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662号研发楼4楼406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评审得分:92.4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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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医院学科专项提升信息化项目(二次)
******医院学科专项提升信息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要求系统上线使用,试运行期6个月。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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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尹理根(组长)、尹晓蕊、张先帅、梁高、李加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294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集团 12 楼
联系方式:0551-******、******
******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30号
监督电话:******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自立、曹智
电 话:0551-******、******
中标结果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