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2.监理人员专业配备要求:(1)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2)拟委任的项目总监代表(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拟委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4)拟委任的监理员(6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监理员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注:①拟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存在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须取得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项目不超过三项(包含本次招标的项目在内)。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资料(关于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多个项目意见的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 上述的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自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保管理机构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全国范围内查询)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