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洪安边城风情小镇智慧文旅融合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EPC 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边城风情小镇智慧文旅融合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7-500241-04-01-8450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货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26万㎡,总建筑面积约6.51万㎡(已建成),其中三三广场至火锅广场为核心打造区域,三三广场附近水系多层次、多效果的夜景照明及水炮、水帘等。主要包括文旅演艺产品打造、街区场景包装、散点表演互动演出等;三三广场至对歌广场、火锅广场至游客中心街区主要增设或扩容供配电、增设公共安全设施、增设可运营交通、提升或补充基础配套设施、建筑空间的基础装修与配套完善、该街区的基础照明与氛围提升;智慧景区管理系统及数据中控机房的建设(包括声光机械设备综合集成控制系统、客流量管理系统、广播监控系统、以及各类设备的后台控制和数据管理服务器集群)。不包括******服务中心功能设施、增设景区内摆渡交通车辆与设施及内部道路(如停靠站点、摆渡车辆)区域的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5000万元,其中施工部分分为两期实施(一期投资估算8771万元、二期投资估算6229万元)。
特别约定:先实施一期,二期是否实施以一期实际运营效果达到策划初衷为基础,并最终由建设单位及项目投资决策审定的规模和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
设计:结合初设方案的设计范围及要点,包含但不限于进行系统搭建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全过程实施及配合、竣工验收配合、包括场景包装深化设计、演艺设备深化设计、景观灯饰深化设计、公共区域场景包装深化设计、建筑亮化深化设计、艺术装置深化******消防设计等。
(1)设计部分:
①设计总承包: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26万㎡,总建筑面积约6.51万㎡(已建成),其中三三广场至火锅广场为核心打造区域,三三广场附近水系多层次、多效果的夜景照明及水炮、水帘等。主要包括文旅演艺产品打造、街区场景包装、散点表演互动演出等;三三广场至对歌广场、火锅广场至游客中心街区主要增设或扩容供配电、增设公共安全设施、增设可运营交通、提升或补充基础配套设施、建筑空间的基础装修与配套完善、该街区的基础照明与氛围提升;智慧景区管理系统及数据中控机房的建设(包括声光机械设备综合集成控制系统、客流量管理系统、广播监控系统、以及各类设备的后台控制和数据管理服务器集群)。不包括******服务中心功能设施、增设景区内摆渡交通车辆与设施及内部道路(如停靠站点、摆渡车辆)区域的工程。
②土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总平、建筑、结构、电气(含强弱电及智能化)、设备、室内外装饰、环境艺术、景观、照明、灯饰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③文旅演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总平、文化元素转化、文旅演艺产品、声光电硬件设备、演艺空间场景、街区氛围场景、街区散点表演互动演出、街区整体基础照明提升、街区灯光氛围及艺术装置、智慧景区系统、街区公共安全设施、二级配电及控制系统、基础配套完善提升等设计;
④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并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审批报建等手续办理。
(2)工程施工部分: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按经审定的设计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财政局审定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文旅演艺部分:全过程负责,按审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及上级管理单位意见进行创意设计、定制生产、安装调试、导演演出等全部工作。
(4)运营: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共同成立合资运营公司,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并满足相应的运营考核要求。合资运营公司的管理职能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运营管理团队组建及演艺团队的管理、制定运营公司组织架构、运营管理章程、运营公司员工职责、开展运营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定招商政策、拟定招商方案及实施、建立招选商机制、招商推介及宣发、招商手册设计及推广、初设方案中商业品类分布明细及业态配比的优化、市场经营数据分析、意向商户拜访与接洽、建立完善商户档案资料、开展商户进场培训、组织商户装修验收,建立基础信息管理、商户信息管理、开业前商业联合大检查、商户收益核算、建立街区日常运维管理机制、大数据分析及保密机制、租赁管理机制、服务管理机制、宣传推广机制、员工管理机制等,运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项目宣发及活动推广计划及预算、媒体投放内容及实施、推广物料设计及筹备、企划活动数据分析、自媒体平台打造及运维、活动导览手册、线上平台运维,拟定互联网推广渠道方案,营销活动计划及实施、热点事件梳理、阶段性主题活动方案及实施、拟定各阶段热点活动方案及实施等。
(5)运营要求:
①运营模式: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由中标单位(如联合体中标,则为联合体单位中的牵头方)与招标单位在重庆市秀山县共同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双方以货币资金入股)的项目合资运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不含项目法定审批时间及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手续办理时间),其中中标单位(如联合体中标,则为联合体单位中的牵头方)出资比例不低于51%。双方另行协商制定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
②运营合作:本项目运营合作期为合资运营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60个月);合资运营公司成立后负责项目日常运营和街区统一管理,合资运营公司核心管理层由双方共同讨论后任命,其中总经理由中标人提名,财务总监由招标人提名并参与财务管理和监督;合资运营公司涉及主营业务变更、重大投资业务决策、资产交易等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事项招标人具有一票否决权;合作期内中标人不可退出、不可转让股权,中标人也不能以股权质押等方式融资套现;合作期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合资运营公司管理实际资金需求,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同比例增加投入,以确保项目顺利运营;合作期内如中标人单方面退出,中标人须无偿放弃股权、本金及当年收益,招标人不再支付剩余结算款;合资运营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连续3年低于60分(具体考核指标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结算款,中标人无偿放弃股权、本金及收益。
③运营考核:项目工程结算金额的16%(含3%质保金)作为合资运营公司运营考核保障,达到运营考核要求后分期支付给中标单位。
④收益分配:合资运营公司当年运营净利润200万以内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利润超出200万以上部分按照招标人70%、中标人30%分配。
⑤资产与知识产权归属:项目所有资产归招标人所有,合资运营公司对于本项目仅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运营期内知识产权、文化IP、商标等归属于合资运营公司,运营期满如中标人退出,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无需以任何形式给予中标人任何补偿或赔偿,中标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
⑥能耗费用:项目运营后街区演绎相关部分能耗费由合资运营公司负责;街区基础照明、公区照明部分能耗费第一年由招标人负责,第二年起由招标人和合资运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协商确定。
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控制,对安全、信息资料、合同管理到位,做好参建各方综合协调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核心演绎产品部分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
?施工工期:140日历天;
?运营周期:5 年(60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其他:无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Ⅰ、Ⅱ)资质条件:
Ⅰ.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同时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Ⅱ.施工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负责施工工作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11-23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11-24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1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石老师
|
联系人: |
谭先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887
|
| 传真: |
|
传真: |
|
| ******银行: |
|
******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2025年11月18日
[******************].cqzf 初步设计-秀山县洪安边城风情小镇智慧文旅融合项目.rar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