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学院1#2#教学楼电力增容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学院1#2#教学楼电力增容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卓知(南)2025036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7152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7152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7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学院1#2#教学楼电力增容改造工程 | 1 | 571525 | 项 | 建筑业 | 否 |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其他资格要求1 |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省外企业的,还须满足《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的规定,并提供备案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为该人员在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连续缴费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5月16 日至2025年05月22日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7.3采购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件至******4@qq.com,并电汇相应的金额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采购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小刘:******)。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电子方式发售,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 27 日上午09:30:00。
9、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5月 27日上午09:30:00,递交至******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学院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9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联系人:小刘
联系方法:******
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卓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银行:******银行南平分行 |
银行账号:******7947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