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5-11556】),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可报名(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预计需要35名保安员(12个月),分别派驻于厦门市多个服务点位。项目预估金额为249万元(含税),本项目包干项目,供应商报价包含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保安器械费用、人员保险、管理费用等)。
1.2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预估金额为249万元(含税)
服务地点:详见第五章服务规范书。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起至 2026年7月31日止。
★保安员要求:
(1)保安员配备35名:其中26名人员(12名保安、14名消控人员)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全部配备完毕。另9名人员根据业主发起工作需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全部配备完毕。应保证24小时不间断的提供保安服务,包括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人员工作时间不低于12小时/天/人。提供相关人员配备表的详细信息。(响应时需承诺按此列表提供26名人员名单,若本项目实际到场的人员和提供列表人员条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及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在成交公告发布结束后3天内,提供26名配备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其中14名消控人员需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四级及以上)或电信认可的培训合格证明给采购人核对检查,14名消控人员中不少于9名需同时持有保安证。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249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需具有公安部门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9日17时30分至2025年7月14日17时3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
4.3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4时3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白鹤路9号301会议室】。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鼓励优先使用邮寄、快递方式,供应商须为响应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文件寄出后第一时间将邮寄、快递凭证通过邮件方式发送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3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询比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portal/inde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白鹤路29号102室】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1890******】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响应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信息如下:
邮寄接收联系人:【蔡冬瑾】 电话:【******】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鹤路9号301会议室】
报名、退保证金联系人:蔡冬瑾、******
项目负责人:吴莉滨 联系方式:******396 电子邮件:******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