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M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施工监理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M001002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施工监理YCXJL2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7-02 12:21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2025-07-10
3、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施工监理
补遗书1号
各投标人:
根据《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的异议回复
问题1.请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至少10年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经验”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为依据。
答:工作经验年限自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在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中个人业绩部分体现。
问题2.招标文件PDF定位第146、210页均为投标文件格式,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PDF定位第146、210页均为相同投标文件格式,以交易中心要求的分开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因系统中技术文件已分成(第一信封技术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删除(第一信封商务文件)中目录第五点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填写在(第一信封技术文件)格式中。
问题3.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最新)”
要求提供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但无法查询到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且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建养处”。请问是否将其修改为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答:省交通运输厅建养处发布的“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24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即为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
问题4.招标文件PDF定位第27页“1.4.4条款中写的是本项第(6)目修改为:(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改至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但在招标文件PDF定位第37页中“1.4.4条款中对应的内容应是第(7)目”。建议对须知前附表中内容进行修正。
答:将招标文件中须知前附表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4.4“本项第(6)目修改为:(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改至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修改为“本项第(7)目修改为:(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改至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注意事项对应修改为注: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9月19日颁发的《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不再要求各投标人提供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179号)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精神,减少各投标人的工作量,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本项目将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所附相关证照原件核查时,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一并进行核查,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及上述人员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监理服务费用报价表格版本中“表7监理生活设施费报价表”名称修改为“表7监理试验检测设施费报价表”
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特此通知!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0日
4、联系方式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赤金大道与赤天化交汇处右侧赤水市云湖天香酒店
联 系 方 式:******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层
联 系 方 式:0851-******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pdf监理2标段1号.pdf重庆经赤水至叙永高速公路(贵州段)施工监理YCXJL2标段监理答疑文件.GZTYDY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