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通辽市中心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燃气安全运行感知监测设备
接入通辽市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企业已建的系统平台数据,并计划安装与AI卸车卫士匹配防爆枪机5套,管道防腐层信号回传智能阴保装置500套,各作业场景的现场监控慧眼装置5套,阀门井泄漏监测装置491套,调压设施的漏气及压力监测装置1057套,四氢噻吩监测仪20套,用以构建通辽市燃气安全运行感知网。
(二)设备远传系统
包括专项应用系统、数据工程、物联网平台、数据中台、地理信息系统、系统对接。
(三)分离系统
包括安全系统建设、计算机与存储系统。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nmgzw999@126.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E座17层,邮编:01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7月31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婧
电话:******
电子邮箱:nmgzw999@126.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E座17层
招标人******建设局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附件:
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草案】.pdf工程量清单【草案】.PDF2024年通辽市中心城区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