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萧山数据中心综合布线以及配套工程(浙商证券)公开招标项目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管理中心萧山数据中心综合布线以及配套工程(浙商证券)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XM2025GZBA-ORGCODE-0041)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P115第11项中,配置一个UPS电源主机的核心参数没有,需要描述详细。比如UPS主机功率:30KVA/27KW 等。
回复:UPS-20KVA不间断电源主机(三进三出),电池12V100AH配32节,1个32节电池箱。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P115第12项中,UPS不间断电源后备电池核心参数也没有描述,如:容量(Ah):决定供电时长,如12V 7Ah表示1A负载可供电7小时。电压(V):单节通常为12V,多节串联满足UPS需求(如48V)等
回复:UPS-20KVA不间断电源主机(三进三出),电池12V100AH配32节,1个32节电池箱。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监控室、测试间和仓库材料清单(二)P97中参考品牌”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P124中4.推荐品牌一览表”推荐品牌不一致,请明确产品推荐品牌以哪个为准,另外“或相当于”如何认定。
回复:两者推荐品牌不一致的视为两者所推荐的品牌均可采用。或相当于的意思:设备的性能、技术标准、市场价格不低于或高于现有推荐品牌。若某设备材料的品牌与厂家存在同名时,以品牌为先。
二、对招标文件的补充
补充萧山机房的相关说明及图纸,详见附件。
招标单位: ******管理中心
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