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瓯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瓯江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范围:瓯江流域的浙江省部分,面积18062km2。涉及丽水、温州、金华、台州等4个设区市的21个县(市、区)。
规划总体目标:规划到203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县级以上城市、沿江乡镇、农村及大片农田等防洪保护区的安全得到保障;基本形成互联互通、互调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城乡供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基本健全;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河湖生态流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全面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协同治水管水能力大幅提高,跨区域跨部门协商机制更加完善,流域涉水事务监管更加智能高效;基本实现高水平水利现代化。
二、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机关:浙江省水利厅
联系人:郦工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电子邮箱:******
邮编:31000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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