汈汊湖防洪通道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程一标段(EPC)汈汊湖防洪通道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工程一标段(EPC)(HBHC-202508SZ-******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HC-202508SZ-******1 | ||||||||||||||||||||||||||||||||||||||||
1.招标条件 | ||||||||||||||||||||||||||||||||||||||||
******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汉川市汈汊湖 建设规模:新建(改扩建)道路全长约5.5千米总用地面积约23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8.66平方米。包括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通信、电力、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和驿站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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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汉川市境内,主要新建(改扩建)道路全长约5.5千米总用地面积约23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8.66平方米。包括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通信、电力、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和驿站等,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项目的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等服务)、报批报建,材料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同时协助完成项目相关评审及报批工作,确保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 合同估算价:126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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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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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设计资质乙级;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4)业绩要求:近 5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 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5)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5)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 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5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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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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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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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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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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