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幼儿园(含朝阳分园)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幼儿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服务期限满1年,经考核结果合格,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4、采购预算:¥242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242000.00元
******幼儿园,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中兴街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石雪峰,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虎山东路955号10层-11层
项目负责人:席天今,联系电话:******
7、公告期限: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2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
8、成交候选人(按包列明):
******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2581号,总得分:73.06分,投标金额: ¥232961.73元,资格能力条件: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吴华。
******管理中心兰凤小区123号,总得分:67.60分,投标金额: ¥225627.11元,资格能力条件: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王丙占。
9、本公告期限届满并无质疑情况,第一成交候选人将作为成交人成交本项目。
10、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采购人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中兴街88号,采购人联系电话:******。
******教育局(填写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联系电话:0552-******。
1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集团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