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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资质要求 |
hnbim-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标段 | 业绩要求 |
hnbim-1 | 近5年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类或桥梁工程类bim建模或bim咨询项目业绩。 |
标段 | 岗位 | 数量 | 资质要求 |
hnbim-1 | 项目 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类相关专业)及以上;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或桥梁工程类的bim建模或bim咨询项目。 |
标段 | 信誉要求 |
hnbim-1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级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 名称 |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
5 | 投标文件 组成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6 | 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7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 |
8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9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 | 投标人未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无效。 |
10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3)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1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类或桥梁工程类bim建模或bim咨询项目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附(1)+(2):(1)合同协议书;(2)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的相关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标准,则还需附能体现其指标内容的甲方证明作为依据。 (4)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6)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2 | 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类相关专业)及以上;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或桥梁工程类的bim建模或bim咨询项目。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项目中的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材料类、结构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材料学、公路施工技术与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地质工程。 (4)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以下材料为依据:投标人应同时附(1)+(2):(1)合同协议书;(2)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条件的指标内容、项目负责人本人任职的,则需附能体现上述指标内容及任职情况的甲方证明作为依据。 (5)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6)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3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级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5、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 |
14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报服务期限或填报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6 | 投标价格 | (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 |
17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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