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湖北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71号汇丰企业总部9号楼 |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邮编:430035 | 邮编:430033 |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人:李瑞 |
电话:027-****** | 电话:027- ****** |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ykczls-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ykczls-1 | 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ykczls-1 | 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
标段 | 信誉要求 |
ykczls-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的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列为 d 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要求 |
ykczls-1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10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10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
安全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报价; (2)投标函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大写报价); (3)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
6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7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
8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9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 |
10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 |
11 | 资质 | 一、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
12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投标人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 |
13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业绩已录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 提供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截屏资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页截图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业绩未录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 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b.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4、“近10年”是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投标人独立承担船闸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其业绩予以认定。同一标段船闸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的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航电或航运枢纽施工项目中包含船闸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且该部分工程由投标人独立承担施工的,其业绩予以认定。 6、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
14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的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列为d级,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列为d级;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15 | 主要 人员 | 一、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10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10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或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三、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四、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身份证、职称证。(2)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3)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业绩已录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 提供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截屏资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页截图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业绩未录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 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b.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4、“近10年”是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 |
16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 |
17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分项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 |
18 | 工期 | 投标函未填报工期,或填报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19 | 工程质量(质量要求) | 投标函未填写工程质量(质量要求)或填写的工程质量(质量要求)低于“除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验收合格的要求外,还应达到图纸和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的要求。 | |
20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 |
2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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