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绿色智慧园区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绿色智慧园区监管系统建设项目(HBSY-202412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Y-202412FJ-******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已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建设规模: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位于十堰市经开区白浪东路和中央大道交汇处东南侧(毗邻十堰国际会展中心、襄渝铁路),用地面积214亩,主要建设仓库,停车场,办公楼,综合商业楼,信息化系统等。总用地面积约214亩,总建筑面积:28383.33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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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十堰市城发仓储物流中心绿色智慧园区监管系统的建设与实施,涵盖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化软件平台系统两大部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AI 智能卡口系统、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运行环境、综合布线系统、机房工程、门禁系统及会议系统等。信息化软件平台系统将与硬件设施深度融合,支撑园区智慧化、可视化、集成化监管与运营管理,实现园区出入口管控及业务协同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具体技术要求与建设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01 合同估算价:1068.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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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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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业绩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或信息智能化集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电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验;施工管理: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各类依法取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C、C1、C2、C3)均予认可。);其他人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此五类人员至少配备三类(3人),持有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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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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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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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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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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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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