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2025年度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 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 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中涉及的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对项目的有关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档案资料和项目现场,实施必要的核查程序,并出具真实、合法的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财政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总预算
绩效重点评价服务共6个项目,总预算为4.8万元。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评价方向明确,方法得当,要深入对评价项目进行数据收集,抽样调查、座谈调研、实地查看等。
2、评价指标设置要科学、合理,能客观考量项目产出效益;指标应细化至三级指标,并根据项目特性设计评价指标;各项指标分值设置合理、明确得分标准并科学打分。
3、评价报告完整规范,包含项目概况、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
4、评价内容详实,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措施和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社会综合评价等。
5、评价报告数据准确、证据充分、结论精准。
6、评价报告要进一步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在资金预算安排方面等提出合理性、实用性的建议。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付款方式
受托方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出具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评价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委托方要求加快出具评价报告的,均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委托方在收到所有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并经复核符合要求后,予以一次性支付,不符合要求的需进行修改达到委托方要求后方可支付业务费。
五、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按本次采购要求向采购单位报名,提供相关资料,在报价截止日前将相关资料和报价单密封,并在标函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送达至指定地址。报送资料清单:
(1)报价单(见附件1)(须加盖公章);
(2)最新有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
(4)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须加盖公章);
(5)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须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将报价文件按要求通过邮寄方式报送至采购单位。邮寄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报价期限
从2025年9月8日9:00起至9月12日18:00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资料将不予受理。
七、报价地址
******财政局2楼绩效评价股
联系人:骆志伟 电话:0599-******
八、评审时间及评审方法
******财政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评审,项目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价格相同则兼顾单位资质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供应商。
九、其他
1、本项目有效供应商报价达到3家及以上,则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2、其它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议定。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声明函
附件3:2025年度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明细表
******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1:报价单
?? 附件2:声明函
附件3:邵武市2025年度绩效项目重点评价明细表